KN95阻燃性能測試儀說明
KN95阻燃性能測試儀說明適用于醫用K罩及所有防護K罩阻燃性能的測定。可供醫藥檢驗部門、安全檢測部門和科研單位使用。
1.1 測試原理
1、利用標準能量的熱源對K罩進行試驗,觀察K罩的燃燒行為。火源的能量通過測量火焰的高度和溫度來保證。
2、K罩或其他樣品通過火源的時間是標準規定的,通過控制面罩的移動速度來保證火源的作用時間。
3、樣品的燃燒行為由樣品的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來衡量。
1.2 測試標準
此款醫用K罩阻燃性能測試儀符合但不僅限于下列標準:
GB 19083-2010 醫用防護K罩技術要求;
YY 0469-2011 醫用外科K罩。
GB 2626-2006《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》
1.3 儀器的組成與使用
4,儀器結構示意圖如下圖所示
1、防風板;
2、燃燒箱;
3、玻璃門;
4、金屬頭模;
5、焰高標尺桿;
6、焰高測量標尺;
7、緊定螺釘;
8、點火器;
9、殘渣容器;
10、電阻絲
11、頭模定位螺釘;
12、熱電偶;
13、壓力表;
14、控制箱
儀器控制面板如下圖:
電源:電源的閉合和切斷;
點火:按下時,打開燃氣開關,同時加載電熱絲加熱電流。點燃火焰后松開,切斷電熱絲加熱電流;
火焰調節:調節燃氣的流量,調節火焰高度;
點火器始動、點火器返回:手動控制火焰的伸出和縮回,調節火焰后將火焰伸出到試驗位置。結束后按下“點火器返回”,火焰縮回至點火位置,并自動切斷燃氣氣源;
頭模始動、頭模返回:按下“頭模始動”頭模從其實位置(內側)以固定速率轉動,觸動位置開關后停止。結束后按下“頭模返回”,頭模恢復至出發位置;
續燃停止:頭模轉動停止之后,“續燃時間”計時器自動計時,按下“續燃停止”計時結束,同時“陰燃時間”自動開始計時。按下本按鈕也可以強行切斷燃氣;
陰燃停止:停止“陰燃時間”計時;
清零:計時顯示的停止和清零;
火焰溫度:顯示火焰的溫度;
續燃時間、陰燃時間:顯示樣品續燃的時間和陰燃的時間。
試驗
插上儀器后蓋板的電源插座接通電源,將進氣口鏈接丙烷瓶上,打開氣瓶閥門接通燃氣源。
將燃燒試驗箱前門關好,并將“電源”開關置于“開”的位置,電源指示燈亮。
首先使金屬頭模鼻尖部分向下,將K罩帶在金屬頭模上,用手稍微用力掰動頭模,當頭模鼻尖部分剛好位于點火器正上方時,調整點火器頭的高度(順時針旋轉點火器頭降低,逆時針旋轉點火器頭升高)使點火器頂端和頭模鼻尖處距離為20±2mm
按動“點火器返回”按鈕使燃燒器恢復至點火位。
按動“頭模返回”按鈕讓頭模恢復至起始位。按動“清零”鍵,儀器即恢復到初始狀態。
一直按住“點火”按鈕,調節丙烷中壓閥“壓力調節”旋鈕(按照旋鈕端部指示“+”方向旋轉為增加,“-”方向旋轉為減少來調節),使儀器箱頂部壓力表指針指在20kPa。
此時點火電阻絲已變紅,待點燃點火器后再松開“點火”按鈕。點火困難時,請調節“火焰調節”按鈕,順時針方向為減少可燃氣體流量,逆時針方向為增加可燃氣體流量。若因故未能點火成功,為防止燃氣繼續通入引起爆炸,按一下“續燃停止”進行斷氣,之后按一下“清零”恢復初始狀態。
打開燃燒試驗箱前門,用手將火焰高度尺(高40mm)置于火焰正前方,旋“火焰調節”旋鈕,調節火焰高度至40mm±2mm,待火焰穩定后,移開火焰高度尺,此時觀察儀器面板上的“溫度顯示”是否穩定在800±50℃,若不足可通過增加氣瓶減壓閥的進口壓力來調節,使火焰溫度穩定在800±50℃。
按“點火器始動”按鈕,點火器移至點火位置,按動“頭模始動”按鈕,頭模開始轉動,頭模轉動到位后,點火器停氣并復位,“續燃時間”自動計時;續燃結束后,按“續燃停止”鍵;若無續燃,直接按“續燃停止”鍵,待陰燃結束,再按“陰燃停止”鍵,并記錄續燃時間和陰燃時間。
按動“頭模返回”按鈕使頭模恢復至起始位,打開燃燒試驗箱前門取下試樣,本次試驗結束。
按動“清零”鍵,儀器即恢復到初始狀態,將下一個K罩試樣帶在金屬頭模上,此時可按照6-11的步驟進行下一次試驗。若不需要下次試驗,請關閉電源,拔下電源插頭,拿出殘渣容器,將燃燒殘渣清理干凈。
若要測試K罩帶的阻燃性,則須將K罩戴到金屬頭模上后,松開“頭模定位螺釘”,旋轉頭模使K罩帶向下。按動“頭模始動”按鈕,頭模開始轉動,當頭模剛好位于點火器正上方時,按下“陰燃停止”按鈕,使頭模停止轉動,調整點火器頭的高度使點火器頂端和頭模低處距離為20±2mm
按照6-11的步驟進行測試。材料試驗時,采用注塑法、壓塑法或用壓塑法制成需要的形狀。若上述方法不可行,則應從材料的代表性樣品中切割得到試樣。制作完成后,用細砂紙將切口各切割面打磨平整光滑,仔細清除表面的所有粉塵和微粒。試樣尺寸應至少長60mm,寬(夾具內側)60mm。首xuan厚度值包括:0.1mm±0.02mm,0.2mm±0.02mm,0.4mm±0.05mm,0.75mm±0.10mm, 1.5mm±0.15mm,3.0mm±0. 2mm或6.0mm±0.4mm。
成品試驗時,如果可能,試樣應該是一個完整的成品;如果試驗不能在完整的成品上進行,可以:
a)在需要檢驗的部件中切下一塊;
b)在完整的成品上開一小孔使其與灼熱絲接觸;
c)從完整的成品中取出需要檢驗的部件,進行單獨試驗。
3. 注意事項
1、 試驗一定要在通風櫥中進行。
2、 儀器務必具有良好接地線
3、 儀器及燃氣瓶存放處要嚴禁煙火,杜絕火種,及時熄滅試驗后仍在陰燃的試樣。應設置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材。
4、 在開機前需認真檢查燃氣管路,嚴禁燃氣泄漏。
5、 操作人員應具備織物、防護手套,以免手被刺傷或燙傷。
6、 工作間應裝有排氣風扇,以備試驗后立即排除有害氣體,更換新鮮空氣。
7、 試驗結束,一定要先關閉燃氣源,按住“點火”按鈕,點著點火器待管內燃氣燃盡后,再關閉電源。
8、 點火器在“始動”后,因故停機,請按下“點火器返回”按鈕,待點火器返回點火位后,再按下“清零”按鈕,在工作狀態復位后,重新操作。
9、 若氣源已接通,按動“點火”按鈕,點火器點不著火,請檢查點火器口是否堵塞,并清除附著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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